我们常常提及“见义勇为”这个词汇, 然而极少有人切实去思索, 那个“义”字, 究竟所指何物。它并非能用单纯的“好人好事”加以概括。依我的理解来看, 这个“义”乃是人在关键时候, 内心深处那根关系到是非、善恶、对错的衡量标准。它并非书写于纸张上的规则, 而是铭刻于骨子里的本能抉择, 是当一个人目睹不公、目睹危险、目睹弱者遭受欺辱时, 那种“我必须挺身而出”的冲动。
“义”是心里过不去的坎
好多时候, 那些见义勇为的人并非是在抉择要不要成为英雄, 他们仅仅是没有别的选择, 当眼见到有人掉进水里, 当目睹歹徒在实施暴力行为, 当瞧见车祸现场存在有人被困住的状况,脑海里根本来不及去思索什么“义”或者“不义”之类的, 然而内心之中就是没法跨越那道心理障碍, 要是离开了, 那么这辈子心里都会感到不安稳, 这种“没法过去”的状况, 就是义最开头的样子。
它并不需要那些大道理, 就好比菜市场当中, 有一个从事卖菜工作的大妈, 当她看到有小偷伸手去掏别人的包时, 她大声呼喊了一下, 她并没有想着要去成为模范, 她仅仅是觉得这件事情不能够忍受, 这种极其朴素的本能, 相比任何一本教科书而言, 都更能够阐释“义”究竟是什么, 它并非是那种高高在上的道德要求, 而是作为一个人, 自然而然地就会生发出来的那一股正气。
“义”是明知有风险也要上
这层含义特别考验人, 谁都晓得存在危险, 谁都明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是“义”却致使人们在权衡考量利弊之后, 依然选取了那条更为艰难的路, 它并非为莽撞之举, 而是在明晰代价之后, 依旧认定有些事物比安全更具重要意义, 比利益更为关键。
我曾遇见过一位快递小哥, 在送餐途中瞧见有人抢夺包, 他便丢下车子径自追去。事后他讲, 自己也明白或许会受伤, 或许会因耽误送单而被投诉, 然而当时哪能考虑得那般周全。这便是“义”的重量, 它致使你在那一瞬间, 将他人的安危、公道的伸张, 置于了自己的前方。它并非毫无惧怕, 而是惧怕无法胜过那份担当。
“义”是法律之外的情理
法律对不能做事进行了规定, 然而, “义”所涉及的是法律未涵盖、但人心存有衡量标准之处。比如说, 碰见老人在路上摔倒, 法律并未表明你一定要去扶, 可“义”会向你传达, 不扶的话你内心会感到难受。再比如说, 目睹有人遭受欺负, 法律没有规定你非得去出手相助, 但是“义”会使你认为袖手旁观是一种令人感到羞耻之事。
将这种“义”视为社会的黏合剂, 若人人仅守法律底线, 那社会会是冷冰冰的模样。正是因有了“义”, 出现一种情况, 即人们在别人需要之际可伸出援手, 又出现一种情况, 即能在冷漠的缝隙当中点燃一点温暖。它把法律的死角予以弥补, 使得公序良俗切实具备了温度。
“义”不是逞强而是本分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存在着错误的理解, 他们觉得见义勇为就等同于去成为烈士, 等同于毫无顾忌不考虑后果地往前冲,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真正意义之中的“义”涵盖着智慧, 涵盖着根据自身能力去行动。就好比当看到有人溺水时, 倘若你自身并不擅长游泳, 那就不要不假思索地跳下去从而让自己陷入危险, 而是应当迅速呼喊他人前来帮忙, 寻找相关工具。这种行为并不叫做不义, 而叫做背负起应有的责任。
义的本分, 是在自身能力涵盖的范畴里面, 去做应当去做的事情。它并非是那种表演性质的行为, 不是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陷入不利之中。并且即使你所作的仅仅是帮忙拨打一个报警电话, 或者是留在现场去进行作证, 又或者仅仅是通过手机录下相关证据, 这些统统都是“义”的一种体现。它并不需要你将所有一切都舍弃, 仅仅只需要你尽上那么一份心意而已。
终究来讲, 见义勇为的“义”, 并非何等高深莫测的哲学理念。这是一个人于极为平常的日子当中, 在遭遇不公、碰到危难之际, 作出不转身、不低头的抉择。它是良知的呈现, 是人性的焕光, 是令此社会于关键之时仍能使人心里感到安稳的凭借。你无需成为英雄, 仅需在那一瞬间, 守护住内心那份质朴的正义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