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挺身而出、勇为正义之事本是值得众人夸赞、令人钦佩不已的举动, 然而一旦在其进行的过程之中触及法律规定、进而被判定有罪处以刑罚, 许许多多的人便会心生忧虑: 这样的情况难道不会对我的仕途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吗, 比如说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面试的时候? 这个问题并非是能够轻易解答、简单明了之的, 其原因在于法律对于“见义勇为”情形的认定以及刑事案件犯罪行为的处理过程, 常常存在着一些模糊不清、难以界定的灰色区域地带。好多人错误地认为只要自身行为是源自内心的正义之感, 便能够免除相应责任, 但实际上, 法律更加注重行为所涉及的界限范围以及最终所引发的后果情况。
见义勇为导致对方受伤是不是犯罪
如若见义勇为之际致使他人出现受伤状况, 那么是否构成犯罪, 其关键之处在于该行为究竟有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 举例来说, 假设你目睹小偷逃窜, 而后追上去並将其推倒, 最终致使对方出现骨折情况, 在这种情形之下, 要是推倒行为显著超越了制止犯罪所应有的合理范畴, 那就极有可能会被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亦或者是防卫过当, 法律并不倡导以暴制暴, 就算是处于正义一方见义勇为获刑面试,同样不能够随意地去伤害他人。
在现实当中, 存在着诸多见义勇为的人, 只因情绪处于激动状态, 且现场又呈现出混乱的状况, 所以极易做出过度的反应, 举例来说, 有其他人看到老人遭遇被抢包的情况, 于是冲上前去把抢包的人打晕了, 然而结果却是对方的头部撞到地面进而导致死亡,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 该行为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当法院对其进行审理的时候, 会着重去考察“必要性”以及“比例性”, 并不会由于动机显得高尚就全然免除相应的责任。
所以, 一旦因见义勇为致使对方出现受伤情况, 甚至造成死亡结果, 该行为人便需面临刑事追责。倘若最终被法院判处刑罚, 那就属于存有犯罪记录。这会成为公务员政审环节中的关键阻碍, 因为政审规定报考者不可以有犯罪记录, 特别是故意犯罪这种情况。
有这种案底能不能考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划分成笔试、面试以及政审的环节部分, 其中政审属于最后一道关卡。要是因为见义勇为而被判处刑罚, 哪怕只是缓刑, 也会留存下案底。到了政审阶段, 招录单位会去核查考生是否存在犯罪记录, 一旦察觉到有刑事犯罪记录, 通常就会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然而, 此处存在一个值得予以侧重留意的细节: 要是见义勇为被判定归为“过失犯罪”, 比如说因过失致使他人重伤, 并且其刑期相对较轻, 同时已然执行完毕, 某些地方在政治审查的时候或许会依据实际情形进行斟酌考量, 举例来说, 某些省份关于公务员招录所作出的规定表明, 过失犯罪并且其刑期处于三年以下, 而且已经执行完毕的情况, 能够报考一些岗位, 像乡镇公务员岗位或者是非涉密岗位。只是这样的情形极为罕见, 大多数单位依旧是会径直予以拒绝的。
还有这样一种情形: 要是见义勇为被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 那么压根就不会构成犯罪, 自然而然也就不存在案底。然而要是最终被法院判定为犯罪, 那案底就无法消除了。所以, 重点在于法院的判决结果, 而非你个人的道德判断。
面试时要不要主动说明犯罪原因
面试之时, 特别是结构化面试这种形式, 考官不会径直询问你是否存在犯罪记录, 然而会问一些涉及“个人经历”或者“怎样看待法律与道德”方面的问题。于这个时候, 要是因为见义勇为而被判处刑罚, 在面试里主动去提及的话, 有可能会产生两种结果。
一种结果呈现为, 考官觉得你具备诚实的品质、富有责任感, 并且该事件自身存在正面价值, 如此一来或许不会进行扣分。然而这种情形高度依赖于考官自身的个人判断, 况且公务员面试属于标准化流程见义勇为获刑面试,所以考官不敢轻易地就对有着犯罪记录的考生网开一面。另一种结果是, 考官认为你尽管存有正义感, 可是法律意识欠缺, 对于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缺乏一定的预判能力, 而对于公务员选拔来讲这是一项重大的减分项。
更为稳妥的做法是, 在面试期间不要主动提及这件事情, 由于面试属于结构化评分, 考官仅仅关注你的现场表现以及答题能力, 并不会理会背景调查, 政审是后续的事务, 由专门的政审人员去处理, 在面试时主动暴露犯罪记录, 反倒有可能引发考官的警觉, 进而影响评分, 然而, 要是面试题目直接关联到“见义勇为”或者“法律与道德”的话题, 你能够正面进行回答, 只不过需要着重强调法律意识以及后果考量。
政审环节会怎样对待这个案底
处于政审阶段之时, 招录单位会去调取关于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并且还会去到你户籍地派出所展开核实工作。要是发现你存在因见义勇为而被判刑的情况, 政审人员会着重对几个方面进行核实: 判决书上面所书写的罪名究竟是什么, 刑期到底有多久, 是否已然执行完毕, 有没有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要是属于故意犯罪情形, 像故意伤害罪那般, 哪怕只是被判处了短短的几个月, 政审十有八九大概率是不会通过的。这是由于公务员法特地明确规定了, 那些曾经因故意犯罪而遭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士, 根本不可以被录用。要是属于过失犯罪情况, 例如过失致人重伤模样的, 并且刑期处于三年以下, 部分单位或许会出于某些原因网开一面, 然而这终归也只是小概率的事件罢了。政审相关人员一般常常是倾向于采取严格的把关措施的, 绝对不会因为存在“见义勇为”这样一个动机就放松甚至于降低选用的标准标点符号。
更为重要的是, 政审是以差额的方式来开展的, 存在着多次相关筛选操作。要是在同一岗位上有别的候选人不存在犯罪记录, 那么招录单位基本上肯定会优先录用他们。这就表明了, 就算你的案底并不会对录用造成影响, 可在竞争当中依然会处于不利的态势。
有没有办法提前消掉案底
在法律层面来讲, 一旦案底已然形成在那里, 是根本没有办法直接去“消除”它的。然而存在着两种途径是能够去尝试一番的: 其一, 那便是进行申诉或者申请再审, 要是当年所做出的判决确实是存在着差错与问题的, 例如法院把本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误判成为了故意伤害这种情况, 那么就能够委托律师去申请再审, 在纠正了所做出的判决之后案底自然而然地就会消失不见。其二, 就是申请前科封存, 但是我国截止到目前对于成年人进行犯罪的情况是不存在前科封存制度的, 仅仅只有未成年人犯罪在符合特定前提条件的情况之下才能够进行封存。
还有一种办法, 是在政审之前, 主动向招录单位说明状况, 并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 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以此说明当时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且情节轻微。有些单位会朝着法院发函进行核实, 要是法院觉得确实属于特殊情形, 或许会出具说明文件, 助力考生通过政审。不过这种做法不存在统一规定, 全然要看招录单位的态度。
于是, 最为实际可行的举措便是, 于见义勇为之际维持冷静, 并尽可能地保护自身, 防止出现过度反应。设若已然产生了判刑的后果, 那么就应当尽早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瞧瞧存在何种法律途径能够加以纠正。切勿怀揣着侥幸的心理去报名, 不然于政审环节被淘汰, 这既耗费时间又白白付出精力。
秉持见义勇为之心是一种值得称赞的美德, 然而法律并不会去庇护那些因情绪失去控制之下所产生的所谓“正义”行为。在着手去保护他人之前, 务必要先学会如何保护好自身, 避免让自己陷入到犯罪的泥沼之中, 这种做法才算是对于家人以及社会而言最为重大的负责表现。要是你当下正面临着如此这般的困境, 那么恳请一定要去寻求专业的法律方面的帮助, 切不可独自去强行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