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这一词汇听起来颇为响亮, 然而在现实当中, 究竟哪些行为才契合其法律认定, 众多的人并不明晰。这些年我处理了不少相似的案件, 察觉到大家最容易产生模糊的地方, 便是行为是否能够达到“义”与“勇”的标准。简而言之, 见义勇为可不是随意帮个忙就能够算作的, 它具备明确的界限以及条件。
什么行为才算见义勇为
很多人觉得只要于路上目睹不平之事便出手相帮就是见义勇为, 然而法律层面的认定可要严格许多。其中关键的一条是行为务必发生于紧急且危险的场景之中, 像有人溺水之时、歹徒行凶之际、火灾现场的状况, 此时你挺身而出, 才勉强算是沾了点边。前段时间有个案例, 一个小伙子在河边瞧见有人挣扎, 二话没说就跳下去施救, 自身却受了伤, 最后顺利被判定为见义勇为。但要是仅仅是扶起摔倒的老人或者帮人找回丢失的物品, 即便出发点是善意的, 通常也不在此范畴内。还有一个关键要点, 那便是施救者跟被救者之间不存在法定的救助义务, 举例来讲, 进行见义勇为的行为, 通常不会这样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原因在于那属于他的职责范畴, 而普通路人冲上前去实施救助, 这才是法律予以鼓励的见义勇为行为。
认定流程和关键证据
真碰到事情了, 以怎样的方式去证明自身是见义勇为呢? 这向来是众人感到头疼的所在之处。我见识过好些人, 由于无法拿出证据, 最终被判定为普通救助, 甚至干脆没有下文了。进行认定的部门通常是当地的综治办或者机关, 它们会去调取监控,会询问目击证人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 会查看医院记录。所以在事发现场, 首要之事并非发朋友圈, 而是设法留下证据。像是让旁边的人协助拍摄视频, 或者记录下几个目击者的联系方式。存在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要点, 在施救期间自身受到损伤, 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开具诊断证明, 同时妥善留存好全部票据。曾经存在一个事例, 有个年轻男子救助他人之后自己出现骨折情况, 然而因当时场面过于混乱而未留下任何凭证, 后续在申请认定时耗费了极大的周折。要记住,认定见义勇为并非仅凭口头表扬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 它关联到后续的奖励以及补偿, 在流程方面绝不能马虎敷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