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见义勇为这事, 这些年讨论得越发频繁。存在这样一些人, 觉得英雄即流血又流泪, 唯有重奖方可弘扬正气;还有些人担忧, 一旦奖励形成制度化, 会致使人为了得利益而去“表演”勇敢, 反倒把味道给变了。此问题看似简易, 实际上牵涉到道德、法律、社会心理等诸多层面。
奖励会不会让见义勇为变味
有不少人对奖励持反对态度, 其理由听起来颇为径直, 因为在他们看来, 见义勇为乃是源于本心之内的善良行为, 只要一经与金钱产生关联, 那么原本纯粹的该项善行便丧失了其纯粹性。并且在这种形势下, 他们深深地担忧会有雷同于碰瓷、假摔等那般现象的出现, 即会有某些人行迹不轨, 为了能够 获取资金奖赏而去贸然冒险涉身其中, 甚者甚至不惜假造出所谓“见义勇为”的虚假表象。
这种担忧并非压根没道理, 往昔的确出现过多起存在争议的案例, 像是有人跳水去救人, 然而事后却因奖励金额未能谈好就走向了法庭。但认真思索一下, 这类事情之所以会让人感觉不太对劲见义勇为应不应该奖励,恰恰是出于我们将奖励跟“买卖”给混淆到一块了, 见义勇为绝对不是一种交易, 奖励也绝非对立面。真正的问题并非在于应不应该给钱, 而是在于究竟该怎么给, 又是谁来给。
不给奖励更让人心寒
与奖励持反对态度的另一面, 是在现实里众多英雄默默承担后果, 有人于见义勇为受伤之后, 医疗费自行承担, 工作也失去了, 甚至被救之人连一声谢谢都未曾给予。若此种情形长久存续, 只会致使更多人选取“看客模式”。
进一步往深入去思考, 社会道德单单依靠个体的崇高是没法维持的。人性存在着自私的层面, 这并非是去贬低任何人, 只不过是实际情况罢了。倘若有一个人冒着生命危险去施行救人之举, 然而最终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欠缺, 那么下一次还有谁会敢于挺身而出呢? 奖励制度实际上是在协助社会做出一种抉择: 你究竟是不是想要去鼓励这类行为。要是不想鼓励, 那便不去给予;要是想鼓励, 那就得展现出足够的诚意来。
奖励制度该怎么设计才合理
有不少人所纠结的关键实质并非是“该不该”, 而是“怎样去操作”。要是奖励制度的设计状况不佳, 的确能够带来负面效应。比如说, 奖励的金额要是过高, 就没准会引发道德方面的风险;奖励标准要是模糊不清, 便极易产生争议。
有一种相对较为稳妥的做法是进行分层设计, 对于日常出现的小善举, 诸如扶持老人过马路、拾获钱包后予以归还, 能够给予精神层面的奖励以及少量的物质鼓励, 对于真正存在大风险、大牺牲的见义勇为行为, 像是同歹徒展开搏斗、下河去营救他人乃至付出生命见义勇为应不应该奖励,理应给予丰厚的奖励, 与此同时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和善后所需费用, 重点并非奖励这件事情本身, 而是要让好人不存在那些令人担忧的后顾之忧。
有个诸多人士都忽视的要点, 即奖酬应予以公开且秉持公正, 规范清朗、准则明朗之际每个人内心才会信服坦然,如果奖项名录依靠关联链条或者领导者凭借个人头脑行事而决定与否, 这样的情景中尽管施行了物质方面的发放举措,却依然不过是使更多群体心生不如意罢了。
法律和人情如何平衡
于当下, 诸多地方已然存有见义勇为的认定以及奖励办法, 然而于实际执行期间, 依旧存在灰色地带。比如说, 有着这样一种情况, 一个人在救火之际, 顺手将邻居家的贵重物品给搬走了, 此种情形究竟算不算见义勇为? 又比如, 存在这样一个事例, 一个人为了救人闯了红灯, 那么这种行为到底该不该罚?
底线是法律, 弹性乃人情, 千万不能因怕麻烦, 就将所有见义勇为一概而论地全然否定。也绝不可以因感动, 就对法律原则予以忽视。最佳状态为, 法律给见义勇为留出合理的空间, 像是明确免责条款 , 与此同时奖励机制能够涵盖那些法律管理不到、然而 在道德层面值得肯定的行为 , 举例来说救人时导致的轻微财产损失, 由谁来承担? 这能够借助社会基金或者保险机制来予以解决 , 而并非让英雄自己掏钱付账。
回至最初之问题, 见义勇为应否予以奖励, 实则答案已然明晰: 应当予以奖励, 且要奖得清晰, 能够解除得奖者心中顾虑。奖励绝非是对善良行为的价值衡量, 而是对社会良知的一种投入。一个倡导好人能得好报的社会环境, 才更会有更多的人甘愿在关键之时挺身而出。我们所需的并非道德层面堪称完美之人, 而是一套能够让平常之人也得以安心去做好事的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