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见义勇为是中国人都知道甚至能随口说出的成语, 然而好多人对于其中“义”字的理解, 仅是停留在“正义”或者“道义”那种不清楚、不确切的印象层面上。实际上, 这个“义”字有着极为具体的文化内涵以及行为准则, 它可不是抽象的道德层面空洞乏味那种说教情形, 而是历经千百年来中国人在处理危急状况时候的一种价值方面做出的判断以及行为方面给予的指南。只有理解了这个“义”, 才能够明白见义勇为为什么在历代都受到推崇, 也才得以准确掌握我们在社会生活当中应该依照什么样的方式去行动。
义是明知风险也要出手的责任
在“见义勇为”这个四字成语里头, “义”首要指向的是, 一种超出个人利害得失的道德责任担当。它并非是那种对于事情与自身无关就高高挂起, 显现出冷漠姿态的表现。它也不是经过权衡各种利弊之后所进行的算计考量的心理。而是当他人身处于危险、困难的境地里头, 内心自然而然产生的一股驱使自己有着一种“不得不去做”的推动力量。古时候的人所说的“见义不为, 无勇也”, 这里面所提到的“义”见义勇为的义的意思见义勇为的义的意思,乃是当一个人遭遇不公平的情况或者面临危险的时候, 应该要勇敢地站出来的那份自我觉悟意识。就好比是当看到有某个人掉进水里的时候, 擅长游泳的人不会去顾及自身的衣物让水浸湿, 也不会去在意身体是否会感觉到不舒服, 而是毫不犹豫地一头扎进到水里去拯救他人生命, 这个采取行动的内在动力源泉就正是来自于“义”。
这种责任感并非是被书写于法律条文之中的那种强制义务, 而是深深扎根在文化基因里面的一种社会共识。孟子讲“恻隐之心, 人皆有之” , 见义勇为的“义”恰恰是针对这种恻隐之心所做出的积极回应。它要求人们去打破那种事不关己的自保本能 , 在他人处于最需要帮助的那个瞬间挺身而出。当你走在街头的时候 , 突然看见了歹徒正持刀抢劫 ,在这个时候“义”就会对你进行提醒: 不可以选择装作没有看见。它并非是要让你毫无思考地冲上去从而导致伤亡 , 而是要让你在安全的范围之内尽自己最大的能力 , 比如说去拨打报警电话 、大声呼救 、寻找工具去进行协助 , 这些都是“义”的具体表现。
义是行为结果与道德动机的统一
许多人错误地认为, 一动手帮了旁人那便属于见义勇为, 然而, “义”字对于行为自身也是有着严苛规定的, 它着重突出行为的正当性以及合理性, 举例来讲, 两个人在打架, 你跑上去一顿胡乱击打, 这并非是义, 若是你瞧见有人遭受欺凌, 出手去制止而且并未超越必要界限, 这才是义, 义要求行为人的动机必定得是保护弱者、维护公道, 而绝不是发泄情绪抑或展示暴力。
往更深的层面去看, 义还关联着事后要怎样去对待被救者以及施救者自身。真正的义不会谋求回报, 不会因有功劳就骄傲自满。比如说, 你救了一个跌落水中的儿童,事后却在整个世界大肆宣扬自己有多么了不起, 甚至还主动去要求对方给予感谢的费用, 这样的行为就已经偏离了义原本的意义。义是一种内在化的道德自觉, 它能使得人在做了好事之后, 内心处于安宁的状态, 并且毫无愧疚之感。与之相反的是, 那些在救了人之后索要高额报酬或者趁机进行炒作的人, 尽管从客观角度来说做了好事, 然而在“义”的判断上已然是大打折扣的了。这便是古代侠客救人之后常常轻飘飘地离开, 不留下姓名的缘由, 原因在于义的最高层次是事情成功了却不居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