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义勇为, 此四字读之时简易, 行之际却重若千钧。诸多时候, 于吾等听闻之故事内,英雄常全然不顾自身安危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 疾速冲进着火之区域、纵身跳入湍急之水流, 甚或用身躯阻挡在歹人之刀前。然而“应当全然不顾自身安危”此言, 到底属道德之准则, 还是危险之误导? 吾见识过众多平常之人, 于那瞬间根本无时间作思考,身体已然冲向前方了。可事后冷静下来思索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 全然不顾自身安危与见死不救之间, 究竟有无第三条可行之路?
见义勇为非要拼上性命才算英雄吗
小时候我们所听闻的诸多故事, 其结尾常常是这般模样: 英雄壮烈地牺牲了, 又或者严重受伤了, 而后被授予荣誉称号, 家属手捧着奖状, 哭得泪如雨下, 宛如泪人一般。这般的叙事极具感染力, 然而却也在悄然之间种下了一种观念: 倘若不拼尽自己的性命, 那就算不上足够“勇敢”。可是在现实的真切生活当中, 参与见义勇为的核心主体并非那些拥有超能力的人, 而是卖早餐食品的大姐, 又是送外卖服务的小哥, 更是下班途中路过的程序员。他们并没有接受过专门性的系统训练, 身上也并未穿着具备防弹功能的衣物, 而当遭遇危险之际, 他们的第一反应是体内的肾上腺素急剧飙升, 并非去权衡牺牲会有多么荣耀。
有个退伍老兵, 我认识他, 在菜市场时。他瞧见小偷正掏老太太口袋, 接着一个擒拿动作, 将小偷按在了地上。事情过后, 他讲, 自己当过兵, 晓得怎样把控力度, 若是别的普通人去拽小偷, 万一对方身上有刀, 反倒容易生出意外麻烦。他这种“勇”是建立在能力根基之上, 并非盲目冲动地往上直冲。那些倡导“奋不顾身”的口号, 有时会让人忘掉一个事实, 那便是: 你冲上去以后, 若自身倒下去了, 谁会来救你? 谁要来养育你的孩子?
普通人遇到危急该怎么正确挺身而出
不少人没胆量去见义勇为, 事实上并非惧怕坏人, 而是担忧自身能力不足, 反倒弄出麻烦。这般顾虑是挺合乎情理的。真正意义上的见义勇为, 并非是要你拿自己的血肉之躯去阻挡枪眼, 而是要凭借智慧、胆量以及有限的条件, 在保障自身安全的状况下尽可能地去帮助他人。就好比看到有人落水, 倘若你不会游泳就千万别跳下去, 不过能够大声呼喊求救、去找竹竿、扔救生圈。看见有人遭欺负, 要是你打不过歹徒, 那可以报警、录制视频、呼喊周围的人一同围过去营造声势。
我记着曾有则新闻, 当时有个姑娘于地铁之上遭人猥亵, 其旁有位大姐并未径直与那流氓动手, 反倒是大声言道: “你挤什么挤, 踩到我脚了!”而后有意挤过去, 将姑娘挡于自身身后之处。那流氓瞪了她一眼, 没敢发作, 车到站便溜走了。这般“迂回之勇”较于硬碰硬更为管用, 也确实更值得去推广。我们所处的社会并不缺少敢于赴死的英雄, 缺少的是知晓策略的普通之人。
实际的见义勇为, 并非要你把性命舍弃去换取一块奖牌, 而是在面临危险之际, 你仍然抉择去做些什么, 哪怕仅仅是一声呼喊, 或者一个报警电话, 又或者是一个挡在他人靠前位置的身型。这些举动不震撼人心, 但每一个都应当得以被铭记。别使“奋不顾身”变为一条束缚好人的枷锁。
